新闻回顾:9月9日,本报刊登《电梯不交年审费就要被停用?》报道反映万秀区蝶山二路美景花苑小区由于少数业主不交电梯维保费、年审费用,物管公司也不愿垫资,导致该小区无法按时开展电梯年审。有关部门按照特种设备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暂停使用该小区电梯。
记者回访:在报道见报后的当月,美景花苑小区已恢复所有公共电梯正常使用,物管公司计划通过法律手段向不缴纳有关公摊费用的少数业主追讨欠费。
(冼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