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藤县法院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为当事人讨回被拖欠十年之久的水泥款5370元。
据了解,唐某和李某是同村邻里关系。2011年,李某因建房向唐某赊账购买价值5370元的水泥,双方约定李某在2013年年底结清该款项。约定到期后李某没有及时支付欠款,唐某经过多次催促未果,日前,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李某立即支付所欠水泥款5370元。
“鉴于涉案标的并不大,你们双方又是邻居,如果对簿公堂的话可能会让邻里关系更加紧张,建议你们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在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耐心解释并征求唐某的意见。
在征得唐某的同意后,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藤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通过阅卷、电话联系等方式,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作为邻居,唐某出于信任而赊账给你,你却拖欠十年没有支付款项,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你的不对,现在唐某也不想闹僵关系,故选择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此纠纷,他也不要求你支付利息,就希望你支付水泥款,你意见如何?”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为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其从法律法规、诉讼成本等角度释法明理。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5370元给唐某。
(莫聪华 黄金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