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9·18”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的通知》(桂国动办通〔2023〕55号)要求,今年将于9月18日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试鸣防空警报。为执行全区警报统一试鸣制度,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网信号,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经市政府和梧州军分区同意,定于2023年9月18日(防空警报试鸣日)试鸣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时间为上午10:00至10:15,依次发放防空警报信号:“预先警报”一次(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一次(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一次(连续鸣响3分钟),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各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梧州军分区动员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