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一则“楼市下跌,乐山大佛被卖了”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称四川“前几天把乐山大佛给卖了”,并配了一张标题为“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的竞拍图片。
26日,记者从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获悉,该交易确实存在,但并非近期,而是几年前。相关方表示,这是按照相关管理条例,正常的工作。
上述消息于今年6月25日出现在网络上,随后引发热议。图片显示,限时竞价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7时。当前价为1709950400元,保证金为150000000元。在该消息下面,不少网友留言评论并转发。有网友留言:“这也能卖?”
26日下午,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拍卖发生于数年前,是符合规定的。“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该经营权就应该公开出让。”
根据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出让或者变相出让世界遗产资源;在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经营活动实行总量和区域控制。(据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