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苍梧县法院执行局奔袭异地,成功扣押涉案车辆,促使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得以执行。
2022年11月,王某因一起合同纠纷将覃某诉至苍梧县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覃某向王某返还6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覃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查询,除一辆雷克萨斯牌轿车外,未发现覃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依法对车辆进行了查封,但因一直未发现该车辆的踪迹,而覃某又一直“躲猫猫”,逃避执行。
近日,有线索显示,被执行人覃某的车停在广东南海某小区,但是具体停放地点不明,而且车辆随时会被开走。但是为了维护当事人权益,苍梧县法院执行局马上制定计划组织干警前往。
经过一番寻找,执行法官终于在某小区地下车库找到涉案车辆,他们控制车辆的同时多次电话联系覃某,覃某仍拒接电话。
于是,执行法官到覃某的住所寻找,起初覃某一直躲避不肯开门,执行法官锲而不舍在门外向其释明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覃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打开家门。执行法官随即宣读搜查令,对其住所进行了搜查,并告知车辆扣押事宜以及之后可能采取的措施,劝导覃某积极配合执行。
最终,在法律威慑和法官主动释法的共同作用下,覃某主动交出了车辆钥匙和行驶证,并请求法院依法处置车辆,用拍卖车辆所得款偿还债务。 (苏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