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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城广场内的墙体张贴有“商场内禁止吸烟”的温馨提示。

市内不少餐厅都张贴有“禁止吸烟”的提示牌。

旺城大学府小区里放置有灭烟和丢弃烟头的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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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摄影:本报记者 朱元冬
在公共场所吸烟,看似“舒服”了一个人,却损害了一群人。因此,公共场所禁烟既是广大市民的需求,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当前,梧州市各类公共场所是否还存在堂而皇之吞云吐雾的现象?我市的禁烟工作成效如何?连日来,记者对市区部分商场、食肆、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进行走访。
商场内禁烟标识随处可见
假日里的旺城广场人流如织,除了逛街购物吃饭,不少市民带着孩子到商场内游玩。在商场内,记者并未看到随意吸烟的人。室内显眼位置的墙体上,张贴着“商场内禁止吸烟”的温馨提示和禁烟标志。像这样的宣传标志,在商场内随处可见。在商场侧面的常闭式防火门上,同样张贴有“商场内禁止吸烟”的标语和禁烟标志。旺城广场西一门对出人行道,则设置有一个吸烟区,供有需要的人群使用。
在高旺万达广场,室内多个显眼位置均悬挂着“禁止吸烟”的提示牌。商场3楼一处电梯的墙体,在“禁止吸烟”的标语牌下方,还张贴了“禁止将烟头投入垃圾桶”的告示。
而在医院等场所,吸烟人群也相对较少。7月16日,记者看到,当吸烟者在不设吸烟区的万秀区东兴社区医院门前吸烟时,被保安及时上前劝阻。
吸烟人群仍需自律
据记者观察,烟民吸烟的情形,在动车站台上比在商场内多。一些旅客会在等待动车停靠站台的时间里,抓紧时间下车吸几口烟,在重新上车前灭掉烟头,并扔进吸烟处的垃圾桶。
而在餐饮食肆,食客在餐桌旁吸烟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大排档、小吃摊,烟雾缭绕的情形比较常见。在步埠路口一条小吃街上,就有食客边吸烟边喝酒,因此感觉不适的其他食客只好匆匆买单走人。“烟味实在太难闻,无法忍受,只好远离。”食客廖先生说。旺城广场的花样宴荟餐厅人来人往,墙体上“禁止吸烟”的提示牌每隔一定距离就悬挂一个。“有时会有食客在餐厅里吸烟,烟雾在密闭空间里随着空调风四处散逸,我们闻着是挺不舒服的。”一名食客这样说。据该餐厅的一位李姓经理坦言,她时常看到有食客在就餐时吸烟,但不好上前劝阻。她建议,食客可以选择到包厢或者离吸烟人群较远的桌子就餐。
法规加持干预出成效
对梧州当前的禁烟工作成效,不少市民表示肯定。市民姚女士说:“如今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比以前少了,希望禁烟宣传持续下去,也希望烟民自觉到吸烟区吸烟。”
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爱国卫生科了解到,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广西较早前就已出台法规进行管理和约束。在202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中,就有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明确表述。例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公共办公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禁止使用自动售卖设备销售烟草制品,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烟草制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志。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为进一步引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充分认识烟草的危害,我市积极开展控烟干预的各项工作,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第37个世界无烟日,通过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展览、义诊、讲座,并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社交媒体进行控烟宣传。据不完全统计,1~6月全市共举办义诊、健康讲座、主题宣传活动等各种活动11场,参与人数34000多人次,发放健康宣传材料23000余份。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无烟环境的创建工作,结合国家卫生城镇创建以及自治区卫生城镇、卫生先进单位创建等工作,要求餐饮店、文化娱乐场所、美容美发店、图书馆、车站、机场等落实业主控烟主体责任,执行禁烟制度,加强吸烟劝导,并张贴禁烟标识等。截至目前,我市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单位覆盖率达100%。
在创建无烟环境的同时不断提升戒烟服务水平,1~6月市工人医院、市红十字会作为自治区级戒烟门诊,共接待戒烟患者271名,进行呼出气一氧化碳检测247人,随访的时点戒烟率达 45%。
虽然在控烟工作中,我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一些餐饮店、网吧、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吸烟情况仍较为常见,主要归因于市民自觉性不足,经营业主未按规劝导,主管部门监督缺失等,仍需加大干预力度。作为主管控烟工作的部门,市爱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宣传,促使市民自觉自愿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督促经营业主务必切实承担起责任,构建场所控烟制度,对吸烟者予以劝阻。各相关监督部门仍需加强对经营业主的教育,履行好监管职责,对于在严禁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人,依法给予处罚措施。
对于当前梧州市的公共场所禁烟控烟的工作,市政协委员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市政协委员李德华:
在公共场所吸烟有害公众健康,因此倡导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十分必要,不主动吸烟和不被动吸二手烟都是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对此,需要相关部门在禁烟宣传上下功夫,提高市民禁烟的自觉性,共同营造一个清新洁净的公共环境。同时,在引导吸烟者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过程中,可考虑制定一个缓冲适应的机制,让吸烟者在缓冲中不断适应公共场所的无烟环境,从而自觉控制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
市政协委员银翠姣: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个人文明修养的具体体现,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公共场所禁烟控烟的宣传,但也要考虑到有需要的人群,在禁烟的公共场所设置一些允许吸烟的区域,同时加强禁烟控烟巡逻劝导。此外,倡议广大市民在公共场所自觉做到不吸烟,在全社会共同营造清新洁净的无烟环境。